加入日期: | 201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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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大兴安 |
内 容: | ***省******中级人民法院**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编号[****]****,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受***省******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省******中级人民法院**年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编号[2019]0043,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受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年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年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C[2019]0047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144.6万元。
第一包:地区法院科技法庭及执行指挥视频管理系统和会议室音响等设备采购
预算68万;
第二包:地区法院法警装备柜等装备采购 预算16.1万;
第三包:地区法院图书架及造型柱采购 预算45万;
第四包:地区法院显示屏等设备采购 预算15.5万。
四、采购内容:
第一包:地区法院科技法庭及执行指挥视频管理系统和会议室音响等设备采购;
第二包:地区法院法警装备柜等装备采购;
第三包:地区法院图书架及造型柱采购;
第四包:地区法院显示屏等设备采购。各包采购人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时间: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供应商(经营范围或资质涵盖本次采购设备)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
(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是否在政府采购招磋商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从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到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到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包/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并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上报名成功未到现场购买文件,则报名无效。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前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此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注: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501室)公开开标。(投标地址:***
十二、开标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
十三、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五、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六、其它
1、根据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人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采购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hljws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