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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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7 |
招标代理: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局执法办案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局执法办案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NCG[****]***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关键词: | 家具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9]20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沙发茶几、讲台、柜子、办案专用桌椅、单人床、高低床、餐桌等采购、安装以及原有办公桌椅拆卸安装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0.79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绿色环保合格产品,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加工工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最新规定标准要求,无异味。所供办公家具一年包换,二年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采购人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5:18 至 2019年09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21.231.107.4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