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教职工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样品应有A、B两个套餐(粮油、生活日用品等)
二、标的:慰问品份额预计为450-480份(其中永春校区约100份,需送货上门,其余为东海校区)。每份300元,累计约14万元。
三、中标商家数:1家。
四、参加投标的供货商应提交以下资质材料:
(一)经2019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企业简介(含企业规模、售后服务)
(六)法人授权的投标人的委托书。
五、评标方法:公开评标,评委按商品的质、量、种类、价值评标,最后以得票最多为者为中标单位,并当场公布中标(候选)单位.如果得票数最高的有两家,需两家再次投票,直到有1家胜出为止。
六、投标注意事项
(一)开标当日供货商须提供报价300元(含税价)的实物样品,每一种商品都要标出单价,供评标时作为参考依据。
(二)中标公示后没有异议,双方签订合同。
(三)提货时间:中标商家应该在中标公示期间备好全部标的商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货,至2019年10月31日止必需全部提货完毕。我校泉州东海校区和东海湾附属幼儿园教职工凭提货券到商场提货,逾期视为废券。永春校区慰问品由中标商家免费运送到永春校区工会。
(四)投标时所提供价格均为含税价,中标商家以提货券作为结算依据。
(五)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违约处罚事项
(一)中标的商家若提供商品与样品实物不相符,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提货券上的商品,学校有权解约并责令商家为每张提货券持有者赔偿300元;经验收不合格的商品学校有权要求退货。
(二)对未履行承诺的供货商,尚未撤消信用不良记录的商家,校方有权拒绝其参与学校的投招标活动。
(三)对未能完整提供资质七项材料和商品样品实物的商家不予报名,样品不全的均作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投标的单位报名时必须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800元,转入学校工会账户(户名: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账号:1408828629022000703,开户行:工行泉州东海支行),若未中标,开标后无息退还。
九、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17:00前,提供资质材料。
十、付款方式:中标商家凭提货券到学校办理结帐,一次性转帐付款。
十一、报名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A603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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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