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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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4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项目编号:HG****-GL***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年**至水口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已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工程招标 公路 路 |
项目编号:HG2019-GL1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19~2021年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已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由崇左西环线段、崇左至龙州段、龙州至水口段组成。
崇左西环线段位于崇左市江州区和宁明县境内。起点RK0+000位于宁明县亭亮乡辉村附近,终点RK16+728.661位于江州区太平街道办马安村附近,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
崇左至龙州段位于崇左市江州区、宁明县、龙州县境内。高速公路主线起点K0+000位于宁明县亭亮乡亭心村附近,终点K34+200,与本项目龙州至水口段顺接,路线全长34.186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
龙州至水口段全部位于崇左市龙州县境内。高速公路主线起点K34+200位于龙州县上金乡新旺村附近,终点K71+382.308,位于龙州县水口镇附近,与省道S325线相交。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
本项目业主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若合同执行期间该标段连接线因政策等原因,业主进行变更,则本合同该路段连接线项目终止。
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构造物、排水、绿化、交安工程及沿线设施的维修养护,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指定的工程抢险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承包期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至少2年),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资质要求应满足以下其中之一:
①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2014年1月1日起,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工程(含小修保养工程或中修工程或大修工程)施工项目。
2、自2014年1月1日起,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的路面改造工程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上述业绩要求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交工,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通过。)
(4)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2016至2018年的三年平均的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银行证明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不应小于:500万)。
3、投标人在2018年中: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
①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
②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
③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的最低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注册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工程(含小修保养工程或中修工程或大修工程)或路面改造工程或改扩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交通土建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工程(含小修保养工程或中修工程或大修工程)或路面改造工程或改扩建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6)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8月30日至 2018 年9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1室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潜在投标人邮寄招标文件的请求。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 24 日北京时间9:3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7会议室。请各投标人在2019年9月24日北京时间9:00至9:30内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100号
邮 编: 532200
联 系 人***
电 话: 0771-596003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1室
邮 政 编 码:530029
联 系 人:陆女士 吴先生
电 话:0771-2115807 2115840
传 真:0771-2115804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