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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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6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中学校园改造工程(一期)-食堂及报告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学校园改造工程(一期)-食堂及报告厅(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邮发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教育中心校,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学校 中学 监理 |
高邮市城北中学校园改造工程(一期)-食堂及报告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城北中学校园改造工程(一期)-食堂及报告厅(项目名称)已由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邮发改[2019]3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邮市高邮镇教育中心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高邮市人民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410.88㎡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及安装等工程施工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约18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26.0万元(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本次招标监理费用为总价包干,不随所监工程造价的变化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上述专业认定以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1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的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1、外地企业在资格预审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本项目项目编码为3210841908300101,外地企业来扬备案采用该编码进行备案,联系电话***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高邮市蝶园路52号(原市房管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邮市高邮镇教育中心校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高邮市人民路 |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
邮 编:225600 |
邮 编:2256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13328142255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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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