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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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公司**营销总部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 |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总部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中国人寿福建省福州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总部装修工程,本次装修包括营销总部本部(金源九楼)营业办公用房装修、营销总部金源区部(金源八楼)装修、营销总部金源区部(金源九楼)装修、营销总部一区部(金源九楼)装修,工程招标预算价约为人民币1904958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装饰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04958元,K=9%,发包价为173351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6室采用 采用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9年9月19日9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万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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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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