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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素质提升培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30 标签: 天津市招标 教育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30
截止日期:2019.09.20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  **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港保税区总工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港保税区****年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素质提升培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港保税区****年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素质提升培训项目 项目编号:ZTCC-*******
关键词: 教育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素质提升培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素质提升培训项目

项目编号:ZTCC-1904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素质提升培训项目

数量:1项

项目介绍:该项目共计要求开设68场培训,按照实用技能、通用管理两大类合理规划培训项目,其中实用技能类中office办公软件、礼仪培训、商务英语、photoshop培训、硬笔书法培训为必选课程,通用管理类中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间管理、团队管理、阳光心态、拓展培训为必选课程;除以上课程外,需有能力按照保税区总工会的要求,增设提升产业工人的技术技能水平的其他培训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需涉及人力资源培训或其他培训资质等有关内容;(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提供2018或2019年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加盖公章);(5)涉及依法应当行政许可的事项需获得许可;(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30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2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到现场进行报名并领取文件。标书费现金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1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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