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什机场改扩建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管局函[201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喀什地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种车设备采购(三标段:电源车、气源车、飞机牵引车)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机场改扩建项目特种车设备采购(三标段:电源车、气源车、飞机牵引车)
2.2招标范围:电源车2辆、气源车1辆、飞机牵引车1辆
2.3交货地点:新疆喀什机场
2.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运抵喀什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在新疆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售后维修站授权书或售后服务协议。
3.4 拟供货物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已通告的设备。
3.5 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非“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 30日至2019年 9 月3 日,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 3日下午19时;
4.2报名方式: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进行报名;
4.3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设备通告、拟供货物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售后维修站授权书或售后服务协议、企业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
4.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9年8月30日10:00:00至2019年9月3日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机场南区79号楼二单元101室室购买招标文件,或请投标人于2019年8月30日10:00:00至2019年9月3日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20日11:00:00,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10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13999111052、15099624367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