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第五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9]第36号)已由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以 泉台管经审【2017】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
2.2规 模:
本项目为投资区的第三纵,该道路南起江锦街北侧,该标段起点桩号为ZK12+659,北至绕城高速,该标段终点桩号为ZK14+880,道路全长约2.221km。道路红线宽度70m,双向8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100km/h,本标段范围为降低立交层次, 简化立交方案,将杏秀路及杏纬1路当做海山大道辅路使用,杏田互通立交即简化为4路立交交叉,杏纬1路至洛阳大道之间海山大道不设辅道。因此,本标段海山大道辅道分为两段,分别是江锦街至杏纬1路、洛阳大道至绕城高速。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道路立体交叉工程、桥涵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为242566.20万元,其中: 建安费约为115954.09万元。建安费设计限额不超过经批准的建安概算。
2.3工期要求:
本工程总承包(EPC)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自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之日4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自监理人发出本工程开工令之日起20个月内完成施工并竣工验收。
2.4项目质量要求: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专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第五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等内容;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
设计主要内容包含: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道路立体交叉工程、桥涵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本工程需要应用BIM技术,具体应用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
施工范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不包括自来水和燃气工程)。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泉州台商投资区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
特别说明:市政公用工程、路桥、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市政施工、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筑施工管理、城市公路等专业均符合“市政工程”专业职称要求。
3.4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定义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过一项市政类工程总承包(含EPC、DB)项目。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连续三个年度均未出现亏损,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3.6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 月 2 日至2019年 9 月 6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7层 邮 编:362122
联系人***
电 话:0595275591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 邮 编:350002
联系人***
电 话:15260798559、0591-28059618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595-27396608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区车管所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
电 话:0595-27558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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