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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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30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
关键词: | 水文仪器 |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莆田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乙方:天宇利水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B[GK]2019007的福建省莆田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水文仪器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3409 | 水文仪器设备 | 水文仪器设备 | 1 | 批 | 国内 | 359800 | 359800 | 天宇利水 | TEL-11 | 无 | ||||
合计: | 359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359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8)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园滨西路726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采购的仙游站固定式多探头雷达波测流系统,安装在桥上,在线自动智能监测,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所投货物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全新原装产品,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对有关产品的相关标准的规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人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买方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若因卖方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卖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的货物全部到货,经清点无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款项。 | |
2 | 65 | 安装调试完毕,项目验收合格且试运行一个月无问题后,收到中标方开具合同全款的正式税务发票,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5%款项。 | |
3 | 5 | 其余合同金额的5%自动转质保金。质保金年限同免费技术支持和质保服务期限(至少贰年、标的响应方承诺期),质保及技术服务期满后无息全额返回。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中标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售后服务要求:1、免费技术支持和质保服务三年。系统运行故障率控制在自动站水文测验现行规范、标准或有关指导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当发生意外故障时,在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1小时内电话响应,12小时内上门现场解决问题。在保修期内外,如仪器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我方均承诺在用户规定的时间内(延迟不超过2天)提供同类型备用仪器,保证水文站正常监测使用。 2、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及调试、免费培训,免费软件。 3、仪器设备的终身备品备件供应。。
10、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更改或终止合同。若因一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并承担合同金额的 3 %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和仲裁决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福建省莆田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 乙方: | 天宇利水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海丰中街369号 | 住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5层522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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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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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52767758 |
签订地点:莆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