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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机电3工区项目部设备(汽车吊)租赁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30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南宁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30
地 区:南宁市
内 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汽车吊)租赁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RUCGBG-NNDT-SBZL-***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号线东延机电*工区项目部 二〇一
 
招标公告正文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汽车吊)租赁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RUCGBG-NNDT-SBZL-001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机电3工区项目部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1

投标人须知 6

物资需求一览表 11

技术规格书 12

合同文件 13

评标办法 14

投标文件格式 18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机电3工区项目部

设备(汽车吊)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BG-NNDT-SBZL-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机电3工区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南宁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所需的 汽车吊 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机电3工区项目西起玉洞站,东至坛泽站,线路全长约6.3km,共设置5座地下站:东风路站、玉岭路站、那福路站、平良立交站、坛泽站;其中平良立交站为与3号线换乘站;设停车场1座、主变1座,均与3号线共用。

机电3工区装修为出入口通道、站厅层及站台层公共区、地面附属建筑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公共区装修面积30374平方米,出入口钢结构18座,风亭10组,紧急疏散出入口地面建筑6座,站前广场约1646平米,导向标识系统5座车站。合同工期:2018.04.01~2020.06.25。计划工期:2018.08.25~2020.08.25。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9 日至2019年9月3 日,每日 8: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宁市良庆区碧桂园天玺湾1号楼1单元701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19年9月10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7.2 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碧桂园天玺湾1号楼1单元701。

7.3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招标网http://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机电3工区项目部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电话:***

2019 年 8 月 28 日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租赁设备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所投业务的经营范围。

(2)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出厂日期不得超过 5 年,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必须有监督检验报告。

(3)具备报价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 万人民币。

(5)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设备各包件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见招标公告附表1。

2.2本次招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4.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投标设备。

4.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遗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应不迟于开标日期前3天(过期招标人将不受理)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开标日期前2天以电话或书面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人在开标日期前无论何故,可无条件地以补遗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招标公告指定的平台发布公告。

8.2招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投标文件

9.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

9.1投标函(附录1);

9.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9.3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录2);

9.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3);

9.7资格审查资料(附录4);

9.8投标物资报价表(附录5);

9.9投标物资描述表(附录6);

9.10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9.11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0.投标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0.1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2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0.3投标文件应印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10.4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确认。

10.5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10.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按包件分别缴纳,并注明包件号。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每包件 / 万元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1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11.2情况的投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场总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附录5),表中各栏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13.投标有效期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四、投标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14.2密封件的外层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16.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7.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六、评标

18.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9.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22.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3.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示。

24.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八、备选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此项)

25.确定备选供应商

25.1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出具承诺书。

25.2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无法按照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由低到高选取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承诺书;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投标物资报价表(写明“二次报价”字样)。

26.启用备选供应商

中标人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招标人将启用备选供应商;同等条件下备选供应商顺序不分先后,如需启用备选供应商,招标人可自行确定备选供应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九、合同授予

27.履约保证金

27.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 / 万元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2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28.2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9.1若出现下列情况,则重新招标

(1)出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2)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3)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4)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29.2不再招标

按第29.1款的规定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少于3个时,招标人报上级单位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十一、纪律和监督

3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及定标工作。

3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0.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1、汽车吊操作人员的,由乙方负责聘请或雇佣,聘请或雇佣合同需报甲方备案。其工资、食宿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2、汽车吊在租赁期由乙方负责日常燃油,由 乙方负责辅助材料,乙方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汽车吊在安装、保管、使用和进退场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编制在租赁设备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保证有足够的配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便保证能够正常运转,满足工程需要。

5、乙方因设备故障停机,应在 4 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 4 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除租金(月租费/30天);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扣除半月租金;如果停机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机电3工区项目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签订方的企业信息

甲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罗海滨 职务:董事长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143 0000 0854 32629A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含浦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4300 1588 0610 5999 9888

乙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二、合同标的物、价格及税额

三、工程项目名称、设备使用地点

3.1工程项目名称: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机电3工区项目部

3.2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东风路站、玉岭路站、那福路站、平良立交站、坛泽站

四、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暂定为个 12 月,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 9月 1日。准确的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其中一方需提前终止租赁,则应提前半个月通知另一方;甲方如需继续租用,则应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签订续租合同。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而擅自撤离甲方工地,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租赁费。

(一)租金结算。

以台班形式结算租金的,实际工作台班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台班以8小时为单位,不足4小时按半个台班计算。

(二)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和进退场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租金时,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扣减租赁费的20%作为发票保证金。

(三)支付比例和期限:按月结算,按季付款,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已结算租赁费的50%,余款在设备全部退场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建设方不能按时向总包方结算的风险,因建设方不及时付款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乙方自愿免除甲方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五、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5.1 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

名 称: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43 0000 0854 32629A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695号

电 话:***

0731-88605050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含浦支行

账 号:

4300 1588 0610 5999 9888

备 注:

工程名称:

项目地址:***

5.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5.3 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并在 5 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或延付后续款项。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发票折叠污损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5.4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拒绝付款。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六、甲方责任

6.1甲方应在租赁设备进场前 1 日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详细的进场时间地点和其它具体细节。

6.2甲方将所租赁设备纳入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范围内,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及时发到乙方操作人员手中。

6.3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6.4甲方负责租用设备的调配、使用、管理和资金支付。

七、乙方责任

7.1按照甲方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按照设备维修保养手册要求按期保养维修,确保设备状况完好。

7.2乙方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对于失职和违章操作,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换人,乙方应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操作设备的相关从业资格。

7.3乙方在甲方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设备外表标识,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7.4向甲方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机械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7.5乙方负责在安装、保管、使用、进退场等过程中租赁设备的安全,购买并办理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设备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7.6乙方应做好设备发生故障时所有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7.7非甲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完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7.8乙方操作人员应每日认真填写承租单位派发的租赁设备签认单,定期将此单交甲方单位签认,并以此单计算租金,无此单不予结算。

八、设备使用、维修和保养

8.1租赁设备配备操作人员的,由乙方负责聘请或雇佣,聘请或雇佣合同需报甲方备案。其工资、食宿等由乙方负责承担。(如由甲方提供操作人员食宿的,应从乙方租金中扣除该食宿费用)。

8.2租赁设备在租赁期由 乙方 负责日常燃油,由 乙方 负责辅助材料,乙方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8.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和进退场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8.4乙方应编制在租赁设备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保证有足够的配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便保证能够正常运转,满足工程需要。

8.5乙方因设备故障停机,应在 2 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 2 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除租金(月租费/30天);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扣除半月租金;如果停机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设备,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9.2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设备或解除合同;

9.3乙方不按期派人协助甲方对租赁设备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选择其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对于解除合同的,乙方限 天移除,否则甲方有权移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5当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如第三方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导致法院对甲方账号或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乙方必须在法院下达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向甲方支付与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确定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6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撤离甲方工地,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租赁费;如因天气等自然原因、春节、冬休等国家法定节日放假而停工的,则停工期间不计租赁费。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0.3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宽容、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十一、其他约定

11.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红章。

11.2 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甲方送达函件、法律文书的默认地址,甲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的文件视为送达

11.3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规定人员进行处罚。

11.4 因不可归咎于甲乙双方的事由,致使租赁设备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从发生之日起停止计算租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修复或组织设备退场。

11.5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应就租赁设备的使用安全,以及在运输、安装、运行过程中的环保要求另行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11.6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租赁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租赁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索赔。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1.7 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和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

12.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至租赁设备全部退场后终止。

12.2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件

《安全环保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甲方名称(章):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承租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提供合适的作业场地。

3.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如果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应参加甲方的安全环保教育并认真听讲和执行。

3.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机械,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凡因操作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擅自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在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凡因设备本身的缺陷、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机械设备在使用、维保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由乙方人员及时回收倒入指定容器,禁止将污物直接倾倒或埋置于现场。

7.在设备运输或行驶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如有违规发生,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车辆进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被政府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至租赁设备全部退场后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承租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为了双方在合作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中的廉洁从业规定,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等。

2.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

4.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5.不参加由乙方提供的高档宴请、娱乐、旅游等消费活动。

二、乙方责任

1.不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赠送钱物。

2.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提供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产品。

4.不损害甲方利益。

三、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

2.不一对一洽谈业务。

3.不以任何名义互相宴请。

4.分别对双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

5.互相监督,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可向双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举报电话: 0731-88605686 ,乙方举报电话:***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人员涉及违约,单位领导必须按照廉洁从业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同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

2.如乙方人员涉及违约,甲方将视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警告、罚没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止执行合同等处理措施,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监察部门有权约请对方监察部门对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协议作为双方之间任何合同的附件,有效期为双方最后一份合同有效期。

七、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复印件由甲、乙双方监察部门保存。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二、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三、评标程序

3.1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采用通过制,未通过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报价评审。

3.2资格评审: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商务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函(附录1);

(2)是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表;

(3)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投标;

(4)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

(5)是否提供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是否对商务条款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4技术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投标物资规格型号是否为招标所需物资;

(2)生产厂家(品牌)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5报价评审:

3.5.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5.2评标价的评定

(1)根据不同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采用不同的评定方法。

A. 执行简易征收方法的项目

对于不抵扣进项税的项目,直接按照各投标人报价的含税价予以评定。

B. 执行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

按照“评审价格”予以评定。

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

公式说明:

①净价:能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投标人,其“净价”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不含税价格;对于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投标人,其含税价格即是评审价格。

②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是计算最高进项抵扣税率与投标人自身进项抵扣税率的差额对附加税的影响。

③附加税率之和,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咨询当地的附加税率)。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预算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5)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3.6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等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额不足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9)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10)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11)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7.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内部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8.3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原则上确定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启动备选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四、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____)租赁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文件

(正/副本)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录1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相关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签订采购合同。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成立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录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 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 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录4

资格审查资料


②生产能力证明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附所代理投标品牌的生产企业的书面授权书,以及其它确保稳定、持续供货的证明材料。

③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附投标人及生产企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RCC认证、3C认证等)、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近年财务状况表

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以及审计单位的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

⑤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

说明:每个合同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⑥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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