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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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0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中海·蘭庭四期A*#、A*#楼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蘭庭四期A*#、A*#楼建筑工程,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招标人为**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 |
中海·蘭庭四期A1#、A3#楼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90816-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蘭庭四期A1#、A3#楼建筑工程,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招标人为长春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中海·蘭庭四期A1#、A3#楼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4461.8㎡;其中A1#楼建筑面积7101.48㎡、A3#楼建筑面积7360.32㎡。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消防、给排水及场区配套道路及管网、绿化等,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2019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2.5 工程投资:2419.8158万元。
2.6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超凡大街以西、创意路以北。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期半年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9日至2019年09月0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12)被授权人近期半年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7790002290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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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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