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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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0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坛路**号修缮加固工程(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坛路**号修缮加固工程(三次) 项目编号:FJZH(****)厦字采购第**号 |
关键词: | 路 |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鼓浪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鼓浪屿海坛路45号修缮加固工程(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鼓浪屿海坛路45号修缮加固工程(三次)
项目编号:FJZH(2019)厦字采购第3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鼓浪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鼓浪屿海坛路45号修缮加固工程(三次) 数量:1项 其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墙)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说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677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十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4:00 至 2019年09月10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十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十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其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