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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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1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一批货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卫生 医疗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90]ZK[CS]2019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1-1 热牙胶机(充填器、携热头) 1(台)1-2 口腔电刀 1(把)1-3 光固化灯 1(台)1-4 医用冰箱 2(台)1-5 婴儿秤 1(台)1-6 空气消毒机 9(台)1-7 黄疸检测仪 1(台)1-8 超声波震荡机 1(台)1-9 机扩 1(台)1-10 雾化器 3(台)1-11 儿童体重秤 1(台)1-12 CR按摩床 7(批)1-13 CR诊断床 5(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殊要求:包:1 明细描述其它资格要求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3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9日 17:30 至 2019年09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4:00 至 2019年09月11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