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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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0 |
招标代理: |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办事处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平诚施招*********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跨镜流域污水流量计安装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给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给排水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
招标编号:平诚施招201902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石狮跨镜流域污水流量计安装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给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晋江市给排水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24万元,道路总长度为6米,排水管道管径最大为DN400,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约24万元,道路总长度为6米,排水管道管径最大为DN400;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破除及恢复、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310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8 月 30 日 9 时 00 分至2019 年 9 月 3 日 18 时 00 分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enjoy5191.com)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在线登记,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00元,上传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且支付报名费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招标资料;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若报名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4800元人民币(下同)。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②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或③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9 月 10 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晋江市水利局会商室(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四楼);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或机构: 晋江市水利局
地址:***
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给排水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2019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