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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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4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新岳轻工建材园(横二路)道路、**木乡至***乡道路“四好农村路”养护补助项目已由岳发改字【****】***号、岳发改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运输局,投资额为***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和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
关键词: | 监理 建材 道路 路 |
1.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新岳轻工建材园(横二路)道路、铁力木乡至岳普湖乡道路“四好农村路”养护补助项目已由岳发改字【2019】218号、岳发改字【2019】2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投资额为950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和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第一施工合同段位于新岳轻工建材园道路(横二路),第二施工合同段位于铁力木乡至岳普湖乡道路,施工二个合同段,监理一个合同段。
第一施工合同段:新建新岳轻工建材园(横二路)道路工程、新建道路1条共2.001公里。路基宽度为17米,路面(沥青)宽度为16米,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第二施工合同段:养护铁力木乡至岳普湖乡道路32公里,修补路面、灌缝、修建路肩、完善标志标牌、标线工程。
监理合同段,对施工两个合同段进行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投标单位需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②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列为黑名单的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请于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总监的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已录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证明材料或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两套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09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至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均应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及《新疆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人:阿不都拉·玉苏普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贤红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