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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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0 |
招标业主: | 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BHZB-FW-*********的***********公检法交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资金为政府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
关键词: | 保安服务 |
1.招标条件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BHZB-FW-201908023的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检法交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金为政府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质量要求 |
独立标段 |
BHZB-FW-201908023 |
采购内容:拟采购一安保公司提供安保服务,要求保安人数共计72人。 |
986688.00元 |
从签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
长春新区高新北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新办公场所。 |
优质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省外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企业提供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皓月大路与洛阳街交汇西行500米)新航宇教育五楼招标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保安服务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皓月大路与洛阳街交汇西行500米)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