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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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1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甲镇新庵村自行车道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省元 |
关键词: | 自行车 |
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甲镇新庵村自行车道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 福建省元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瑞美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八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中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洛江区马甲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造价约6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7163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30 日09时00分00秒至2019年 9 月 4 日18时00分00秒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15号楼2413室)报名,报名费用 500 元,联系电话***
5. 开标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于 2019年 9 月 1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9年 9 月 11 日 15时00 分开始接收)送至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处(地点: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投标人递交标书时需提供招标代理公司发出的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若投标人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以行政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开标会议到场人员身份核验时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叁仟元人民币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形式,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3505946626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5080400800 ,传真:***
联系人***
监管部门: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