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雨污水分流工程 (项目名称) 新政中路(尊师广场~238省道)雨水、污水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雨污水分流工程 已由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以 扬发改经信行政审批发[2019]3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中市新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 2、工程规模: 管径为0.8~1.5m; 3、工程估算价(万元): 约760; 4、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ZJYZ201908818-01 |
新政中路(尊师广场~238省道)雨水、污水改造工程 |
雨水、污水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00日历天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壹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壹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其他必要条件: ①、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②、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 注:1. 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③、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施工过类似工程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自2016年8月1日以来施工过单项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含管网);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a、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等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原件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 b、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等招投标手续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c、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等招投标手续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印章; d、提供的资料能明确类似工程为投标项目负责人*** e、以上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要求。 f、以上业绩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三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 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缴纳中标价(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外)10%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不计利息)。中标人中标后30日内无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外)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同于发包价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 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二)、评标入围方式: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50家时,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保留20家参与后续评标程序。具体抽签方式如下:系统中开标现场“开标记录表”的序号对应为每个投标人的编号,投标人所对应的编号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家为入围参与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未入围的不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多于50家时,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保留30家参与后续评标程序。具体抽签方式如下:系统中开标现场“开标记录表”的序号对应为每个投标人的编号,投标人所对应的编号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0家为入围参与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未入围的不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及抽签。 (四)、评标结束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七、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各项商务条款的入围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 (2)以系统中开标现场“开标记录表”的序号代表该投标人的抽签号。 (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抽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抽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抽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参照《苏建规字[2017] 1号》执行)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随机抽签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8 月 29 日00:00至2019年 9 月 4 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251880642、18512527507)。 九、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06日 09:00:00 十、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8361183)。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 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王斌 电 话:18951276636 邮 编: 2122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蔡惠娟 电 话:18952986855 邮 编:21220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