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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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2 |
招标代理: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观沙岭街道岳华村***“文秀阁”普通住宅范围内建筑物拆除项目已由******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第***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观沙岭街道征拆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拆除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综合说明: 招标编号:DH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街 |
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村长沙市“文秀阁”普通住宅范围内建筑物拆除项目已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1〕第0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征拆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拆除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DHHNZB190813
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拆除范围包括:观沙岭街道岳华村长沙市“文秀阁”普通住宅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拆除。拆除面积约36277.82㎡(暂定面积,结算时以实际为准)。总投资额约11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各类房屋整体拆除至±0标高(室外地坪标高),含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机械拆除、平整、覆盖、施工过程中降尘。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要求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拆除施工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施工工期:从正式交房时开始,平房3日内倒地,楼房三层以下的7日内倒地,四层以上的15日内倒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具备依法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1人、拆除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拆除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拟派拆除负责人***
7、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
8、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拆除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11、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12、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 29 日至2019年9月 2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须知: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拆除负责人拆除工程安全培训证或相关专业资质证件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证书原件、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拆除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附件。
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承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招标人在报名截止后向已报名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www.yuelu.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征拆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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