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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YH170527-02S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迎江路、凤翔路、横一路建设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规建建字[2017]4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8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施工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30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迎江路南起龙翔路,北至凤翔路,红线宽 35m,道路长度552.267m;凤翔路西起现状宁丹路,东至花神大道,宁丹路~迎江路红线宽24m,迎江路~花神大道红线宽 35m,道路长度 1669.593m;横一路西起凤翔路,东至纵一路,红线宽 24m,道路长度 592.648m;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绿化,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 工程规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 |
a. 项目负责人***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c. 项目负责人***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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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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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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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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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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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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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29日17时6分到 2019年9月5日17时6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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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一)财务状况(20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75%的得20分;75%≤资产负债率<85%的得16分; 资产负债率≥85%的得12分。 注:数据以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须将企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二)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30分) 企业自2014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且有桥梁工程,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3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类似业绩与项目负责人*** (四)认证体系(10分)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18001或GB/T2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10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五)工程奖项(20分) 企业承担过的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每一个得5分,获得省优奖项的每一个得4分,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奖项的每一个得3分,限四个奖项参与评分,最多得20分;(工程奖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不可。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上述奖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如果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排名靠前的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排名不得并列,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①资产负债率低的优先;②企业业绩得分高的;③随机抽签。 7)、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要求提供核查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要求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最新有效证件。如提供过期的或者变更前的或者年审前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作为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8)、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9)、1245开标室仅供观摩。 10)、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1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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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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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邺城路19号 |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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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36021517010004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