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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采...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9
截止日期:2019.09.11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NJPC******** 采购项目名称:********街道网格化服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NJPC20190841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数量:1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浦口区永宁街道网络化服务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81.9万元

2、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磋商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营业范围;(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存在违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即供应商因违法被全国各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3.4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

4、现场勘察/答疑

4.1、现场考察签到:签到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04日下午14:30,签到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04日下午15:00,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1号明发新城中心2栋1单元1212室(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4.2、签到现场携带的资料:同报名需要的资料

4.3、答疑:现场考察结束后采购人将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5.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09月04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文件:

可到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5.2购买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光盘保存;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写,编制目录,提供索引表,按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必须胶装,否则响应文件有可能被判无效),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或被判无效,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纸质版文件密封成一个文件包,电子版单独密封成一个文件包,每个文件包应标明包内文件名称,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否则文件不予接受。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缴纳。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天向代理公司递交或汇入代理公司账户,将银行汇款凭证或收款凭证或收据复印件印件带至开标现场,未提供银行汇款凭证或收款凭证或收据复印件印件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化学工业园支行

帐号:548259390899。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且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19年09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1号明发新城中心2栋1单元1212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9、采购人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1、备注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限至2019年09月04日,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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