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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如意园提升改造工程塑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淮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9
地 区:淮安市
内 容:**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如意园提升改造工程塑胶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如意园提升改造工程塑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如意园提升改造工程塑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正文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如意园提升改造工程塑胶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如意园提升改造工程塑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如意园提升改造工程塑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AKFDL-竞磋-2019033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如意园提升改造工程塑胶采购项目,详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本项目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体育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体育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供应商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同时提供2018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5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8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6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7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5.4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

本次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委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2、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确认函接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2.1公告期限: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4日。

2.2磋商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或到代理机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获取,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磋商确认函发送至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1344450835@qq.com),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沈靖联系电话***

2.3磋商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磋商现场缴纳。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2.4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信息,如因磋商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5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6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磋商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19年9月9日下午14:00分

2、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9月9日下午14:30分

3、磋商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磋商文件接收联系人:沈靖  联系电话***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19年9月9日下午14:30分

2、开标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评标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严从岳  联系电话***

  采购人(技术咨询)联系人:严从岳  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

2、现场开标事项联系人:沈靖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4、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和评分标准部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审查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采购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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