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圩镇小史集村十二组43号刘须春家自留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张家圩镇小史集村十二组43号刘须春家自留地(12*12米)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采购产品为“张家圩镇小史集村十二组43号刘须春家自留地租赁项目”,内容如下:
(一)租赁位置:张家圩镇小史集村十二组43号刘须春家自留地。
(二)租赁期限:2019年9月1日至2034年8月31日。
(三)租赁用途:用于安装通信设备和架设天线等。
(四)租金:壹万元人民币(含税金)。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张家圩镇小史集村十二组周边环境复杂,采用传统建设模式困难较大,经周边信号测试后进行选址决定建设站点。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刘须春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招标网()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1日,共3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电话:***
邮箱:18951290005@189.cn
地址:***
邮编:2237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刘宏
日 期: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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