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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寅阳镇人居环境建设(垃圾桶围栏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8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寅阳镇人居环境建设(垃圾桶围栏制作及安装)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寅阳镇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寅阳镇人居环境建设(垃圾桶围栏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详细内容见下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地点 货物要求 单位 数量 垃圾桶围栏 东**村 *、金属栏杆
 
招标公告正文

 

启东市寅阳镇人居环境建设(垃圾桶围栏制作及安装)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寅阳镇人居环境建设(垃圾桶围栏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详细内容见下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地点

货物要求

单位

数量

垃圾桶围栏

东清河村

1、金属栏杆为镀锌方管,静电户外粉喷塑工艺,颜色为咖啡色

2、铁板为镀锌铁板,静电户外粉喷塑工艺,颜色为咖啡色

3、做法及规格详见围栏结构详图(附件五)

260

拥政村

170

白港村

270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3206元整,供应商所报投标总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包含广告或装潢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包括货物设计、全部货物及辅材的提供、包装费、仓储费、运杂费(运抵现场)、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广告制作宣传费、调试费、检测费、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制造及安装过程中的检测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售后服务与维保等一切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对采购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供应商如有疑问,应按本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不再作任何修改,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提任何调整要求。对完成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货物、服务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其余配套材料项目、措施项目等,均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算量后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对该部分不作任何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咨询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二)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09月04日上午09:00 - 09:30 密封送至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和谐楼201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5000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处(请将保证金密封存在文件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①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现物,且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的国家质量标准。

②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③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货物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询价公告不一致等,采购单位将根据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④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2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

2.质保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两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要求:①在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

②在免费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

③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4. 供货与安装周期: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位置交货并安装到位。

5.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6.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利息不计)。 

7.约定事项:  

①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③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④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注: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七、付款方式: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货物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等问题后退还(利息均不计)。

                             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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