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对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固定资产(含无形资产)进行清查(含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购置固定资产及因为机构改革由其他单位所划转的固定资产),对清查的固定资产进行条码化管理(贴条码及相关设备由中介机构负责),导入并按实际整理完善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出具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清查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滨州市政府有关规定,保证按照项目申请人要求履行义务并能及时与申请人保持联系,保证服务质量。
项目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公司开具发票,1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以“公对公”转账方式付款至项目实施公司账户。
1、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能熟练操作“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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