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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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30 |
地 区: | 长兴县 |
内 容: | 洪桥镇排田漾村**埭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洪桥镇排田漾村**埭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桥镇排田漾村股份经济**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设计起点与水泥路相交,起点桩号K*+***,终点桩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洪桥镇排田漾村河北埭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洪桥镇排田漾村河北埭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设计起点与水泥路相交,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400,路线全长0.4km。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约为3m。改建后路面宽4.5m,路面结构层为15cm水泥混凝土。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工期30日历天。项目总造价约2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2.3投标人须为《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示的企业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洪桥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洪桥镇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