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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业路(中山大道—中原一路)工程(施工)(旺业路(中山大道—中原一路)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8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8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实验区旺业路(**大道—**一路)工程(施工)已由**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负担 ,招标人为**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旺业路(中山大道—中原一路)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2018】1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负担 ,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原组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旺业路(中山大道—中原一路)工程,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原组团内,线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中山大道辅道,东至中原一路。项目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327米,扣除在建的中山大道交叉口范围,实际设计长度约237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旺业路(中山大道—中原一路)工程,路线全长约327米,扣除在建的中山大道交叉口范围,实际设计长度约237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城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32.9623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其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企业入岚备案手册》,核准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视同为满足本章节第3.1款要求;②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 29 日09时 00 分 00秒至2019年 9 月 2  日 17 时 00分 00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ptggzy.pingtan.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158 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捌万元 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提交;③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9 月 2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ptggzy.pingt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ptggzy.pingt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62880085,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350003,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55900,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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