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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本部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8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南宁市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8
截止日期:2019.09.13
地 区:南宁市
内 容:**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本部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响应且符合本公告设置条件的单位进行招标,有意向且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请按要求递交材料至我公司。具体如下: 一、 货物需求: *、**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本部食堂位于***青秀区民族大道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本部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响应且符合本公告设置条件的单位进行招标,有意向且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请按要求递交材料至我公司。具体如下:

一、 货物需求:

1、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本部食堂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8号,食堂面向本企业内部员工提供就餐服务,日均供餐约300人次。其中早餐120人次,中餐150人次,晚餐30人次。

2、采购内容:各类蔬菜、肉类(含生鲜猪肉、牛肉、禽类、水产品及冷冻产品等)、粮油(含大米、面粉、米粉、食用油等)、干杂类食品及调味品、禽蛋类、水果、饮料等,具体食材品种、数量,以采购人通知的预约计划为准。

3、交货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8号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本部食堂。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可延续12个月。

二、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公司成立2年以上。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含)。在南宁市有固定的生产厂家及经营场所,必须配置自有储存生鲜食品的冷库,自有或租赁3辆以上符合配送要求运输车辆。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单位不得相互存在关联。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1、供货商根据我方要求的品牌、规格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货物参数规格等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每项物品只能根据品牌和规格要求进行投标。

2、投标包括货物价、运费、上门服务费、自行检验费、第三方抽检费、利润、税费等直到用户正常使用为止的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用户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未按要求提供货物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4、中标后,收到中标通知书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30天内未签订合同的,预期未签订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供货的,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公司投标。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投标食材必须是经检验合格。

2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食材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

六、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七、履约保证金:2万元整。签订合同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八、售后服务: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应不低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的基础承诺。未按承诺服务的按合同条款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九、245项单品上限控制单价合计6099.45元,上限控制单价详见附件。

投标人245项单价投标任意一项高出采购人设置的上限控制单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十、交货时间:

1、日常采购:根据运营需要,于当日下午18:00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向供货商发出次日的采购订单。供货商根据采购订单,于次日早上8:00前将货物送达本合同约定地点。

2、临时采购:因运营需要,当日需临时增加采购货物的,供货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小时内供货(具体供应商承诺为准)。如不能按时供货,应在接单当时告知同时按违约条款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4楼414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员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同时请向招标人提交上述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3日北京时间9:00。请各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 9月13日北京时间8:30时至9:00内将投标文件送交至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经办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2、投标文件的密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分单独标段密封,投标文件每个标段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xjttzjt.com)、《广西宏冠咨询有限公司》(http:// www.hgecc.com.cn/)和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OA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4楼414室

邮    编: 530000                                  

电    话: 2110068、2110510(传真)   

联 系 人***

十五、监督机构:

南宁运营公司党群人事部,电话:***

地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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