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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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项目名称法定招标限额以下承包商名录(房屋建筑设计) *建设地点生态科技** *招标内容(房屋建筑设计)承包商名录,享有承接生态科技**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不需要公开招标的限额以下项目的资格 (有效期*年)。 *各建设工程 的规模单项 |
关键词: | 设计 |
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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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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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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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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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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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招标限额以下承包商名录(房屋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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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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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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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技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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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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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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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设计)承包商名录,享有承接生态科技新城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不需要公开招标的限额以下项目的资格 (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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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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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工程
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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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设计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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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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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或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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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收费标准的70%。单项工程设计费用低于10000元时,按10000元计取。
2、施工图审查费为设计费的6.5%。
注:①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同时结合各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并经工程例会最终确定招标控制价。
②采用费率时,收费基价按项目工程审标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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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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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工程
的付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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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费支付:提交施工蓝图(并经审图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4个月按最终价一次性付至100%。
2、施工图审查费支付:提交符合要求的咨询成果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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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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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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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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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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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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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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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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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文件:(一) 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工商营业执照;(三)企业资质证书;(四)符合投标须知第8条要求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二、满足评分细则要求的业绩一览表(附表1)及证明材料,(如使用到与资审文件中相同的业绩,此处需再次提供该业绩以便查阅);
三、工程质量获奖情况:所承接设计服务的工程项目获奖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工程获奖证书或文件、设计合同同时具备);
四、人员配备相关证明材料;
五、企业信用证明材料:扬建工[2019]8号《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企业信用分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
七、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要求附文件处,以荧光笔或记号笔标记企业相关信息,相关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时备查,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的原件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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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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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与投标文件装订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应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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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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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扬州市万福路33号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楼3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截止时间: 2019年9月4 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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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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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19年9月4 日15:00
地 点:扬州市万福路33号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楼3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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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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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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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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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设计,录取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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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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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者没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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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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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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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业绩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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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申报的设计类别,具备对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得5分,其他不得分。
2、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加3分,满分15分。类似工程的认定及业绩证明材料同资格审查中业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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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质量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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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业绩获得国家级、江苏省级、扬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设计奖项的,国家级的每项分别加5分;江苏省级的每项加3分;扬州市级的每项加1分,满分20分;
注:国家级奖有效期为三年,省级奖有效期为二年,市级奖有效期为一年,以发文之日起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来计算。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重复记分。非申报类别工程项目的奖项不记分。
2、质量体系认证(5分):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3、质量保证体系(5分):针对工程设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保证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程序规范,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完全覆盖,得4-5分;
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部控制程序较为规范,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基本覆盖得2-4分;
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内部控制程序不够规范、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不完全覆盖得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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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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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技术人员(含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达到6人的,得基本分10分。专职技术人员每增加一名加1分,满分10分。
注:提供资格证及2019年5月-2019年7月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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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用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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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扬建工[2019]8号《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企业信用分90分及以上得20分,81分-89分得15分,75-80分得10分,75分以下(不含75分)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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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办公场所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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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1000平米(含)以上的得10分,800平米(含)-1000平米的得8分,600平米(含)-800平米的得6分,600平米以下的得2分。(须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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