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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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9 |
招标代理: | 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致:**省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豪富建设有限公司、***禹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荣盛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绿宇园艺有限公司、**省凯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博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省雄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绿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广泽建设 |
关键词: | 小学 道路 路 |
致:福建省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豪富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禹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荣盛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绿宇园艺有限公司、福建省凯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博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雄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建绿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亿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浩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湖(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和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荣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钰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源泉海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玲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中建筑(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峥嵘小学周边道路硬化及排水设施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19〕5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千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峰尾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74.055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实施峥嵘小学周边道路硬化及排水设施工程,主要内容
包括道路长度全长约788米(A段总长153.502米,平均宽度3.54米,面积约553平方米,B段总长440.401米,平均宽度4.77米,面积约3469平方米,C段总长193米,平均宽度3.5米,面积约710平方米),排水工程采用PVC管道,承插电熔连接(DN300约1087米,DN200约114米),共31座砖砌污水检查井,27座塑料检查井,12座砖砌雨水检查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项目建安造价为136.5269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项目建安造价为136.5269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6526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不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文件的规定,具有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8]11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5 项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08时00分00秒至2019 年9月 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6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能
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注:按
闽建筑[2014]33 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 9 月 9 日 10 时 30 分,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7.2. 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9 年 9 月 1 日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话: 13808529525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千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18016699512,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