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景观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磋商-2019-137
三、项目预算金额:
1.项目预算金额: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
2.政府采购最高限价:贰佰伍拾叁万肆仟柒佰玖拾柒元陆角柒分(¥2,534,797.67)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促进中小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相关政策(þ是/o否)。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工程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现址北邻,二砂路西
2.采购范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景观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2.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5.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9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9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号
2.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衡 张帆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Email:zhichengzhaobiao@126.com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