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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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2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铁线路所、中继站信号机房专用空调 招标编号:上铁物招(****)-***号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铁线路所、中继站信号机房专用空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局集团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
关键词: | 铁路 空调 路 |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铁线路所、中继站信号机房专用空调
招标编号:上铁物招(2019)-156号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铁线路所、中继站信号机房专用空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机房专用空调 |
3匹 |
台 |
74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1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物资生产商也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须通过CRAA认证。
2.13.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金: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其代理品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需满足生产商单独投标时所要求的注册资金要求;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2.14.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有10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
2.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空调检测资格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出具的近3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2.1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3年(2016年1月1日以来)签订供货合同的国内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实际供货合同为准),并提供该铁路供货业绩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2.17.履约信用:
(1)投标人近3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接受近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2.18.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8室。
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3.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
3.6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e-shrailway.com)上发布。
8.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00071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21-51223659
招标人银行帐户
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银行开户账号:1001215509300242446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02290021553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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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标段/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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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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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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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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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标段/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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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