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主线站拆除及ETC门架安装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比选(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批准实施,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招标。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主线站拆除及ETC门架安装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2.2建设地点: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沿线。 2.3计划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止并出具完成各阶段成果文件。 2.4比选范围: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文件、《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令文件的要求,对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主线站拆除及ETC门架安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资质要求: 3.1同时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执业资格,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3.2联合体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或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联合体各方2018年度业务收入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3.4造价咨询企业为本项目提供造价服务的注册造价师6名(含6名)以上; 3.5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会计服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6名(含6名)以上; 3.6造价咨询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自2014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审计业务。 3.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8单位负责人***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贵单位收到比选邀请书后,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910室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2日14 时30 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比选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