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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兴华学校二期教学楼扩建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7 标签: 吉林省招标 教学楼招标 学校招标 教学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7
截止日期:2019.09.17
招标代理: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高**华学校二期教学楼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华学校二期教学楼扩建项目 已由 **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以 长新发改字〔****〕**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
关键词: 教学楼 学校 教学
 
招标公告正文

长春高新兴华学校二期教学楼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905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高新兴华学校二期教学楼扩建项目 已由 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以 长新发改字〔2019〕35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高新兴华学校二期教学楼扩建项目。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计划投资:5300.9530万元。

2.4 工程概况:长春高新兴华学校二期教学楼扩建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本项目包括教学楼的建筑及装饰工程(地下室及基础、A区、B区、C区、连廊、教学楼装饰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器工程、弱电及消防报警工程、室外道路工程、采暖外网工程、给排水外网工程、消防外网工程、电气外网工程、绿化工程共十八部分内容。

2.5 招标范围:长春高新兴华学校二期教学楼扩建项目:施工图纸中建筑、装饰、给排水、通风、电气安装、室外道路、外网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应化南路以北,福源西街以西,应化新路以南区域。

2.7 计划工期:2019年09月23日至2020年07月31日。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提供此时限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投标人需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且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8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2 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提供被授权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7日至2019年09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时,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1月至7月)、无在建承诺书;

(5)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网页版截图);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被授权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1月至7月);

(10)入吉企业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公章(如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侧2021开标室。

6.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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