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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税务分局办公楼改造及室外改造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装修 施工招标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7
截止日期:2019.09.09
招标业主:国家税务总局
地 区:江苏省
关键词: 装修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李堡税务分局办公楼改造及室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堡税务分局办公楼改造及室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

2.1.2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09月 20日到2019年10月2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标段

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

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B3206210336000424001001

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80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处在有效期内)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处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2)2017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018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2019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b.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

(6)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08月28日至 2019 年 09月0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9 月09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6万元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

电   话:18862720689                    电         话:0513-81819577、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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