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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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5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受**省**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省**监狱清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省**监狱清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XXZB[CS]F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项 |
关键词: | 监狱 |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监狱清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监狱清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9]FJXXZB[CS]FS0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标准:合同包一: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自拟)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0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05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0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预算价 (万元) |
服务期限 |
采购单位 |
一 |
福建省福州监狱清污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6.5 |
2年 |
福建省福州监狱 |
二、账户一览表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
账 号:694902255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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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692087724 |
三、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四、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价人开具的介绍信;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外地报名者须按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公司,否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及售价
磋商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200元,纸质版与电子版磋商文件成套发售,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