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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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6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机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机房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
关键词: | 银行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机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机房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
2.4 质量要求:安装的设备、线材及安装实施工艺要求及总行关于一级分行建设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27 日至2019年 9 月 2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9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5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电话:***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