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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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0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年秋季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推广 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购[****]*号)的规定,现就****年秋季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推广服务项目,对外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对本项目感兴 |
关键词: | 广告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购[2019]5号)的规定,现就2019年秋季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推广服务项目,对外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询价小组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被限制投标(响应)的时间内不得参与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项目报投标总价。
本次采购总预算金额为19万元。报价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中标供应商报价即为合同价,已包括人工费、设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后期不再调整。总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总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表
报价单
2019凤阳大明旅游秋季推广项目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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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区域 |
投放时间(拟) |
预计投放最低 |
报价方式 |
投放内容 |
报价单价(CPM) |
报价总价 |
合肥市、滁州市(除凤阳)、淮南市、蚌埠市 |
9月10日-30日 |
800万曝光 |
排期、竞价 |
凤阳大明旅游旗下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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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含税,税率: %) 最终执行总价格 |
其他增值资源 |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等文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5.腾讯广告服务商官方授权书复印件;
6.4A级及以上等级景区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案例;
7.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统一装入档案袋密封封口。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报价负责人***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报价方必须是腾讯官方授权的朋友圈广告服务商,且具有4A级及以上等级景区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案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2019年秋季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推广服务具体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微信官方素材审核,达到广告投放要求;
2.按照以下既定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策略(区域定向、目标群体锁定、资源展示数量等)进行投放:
(1)投放时间:9月10日-30日
(2)人群定位:18-45周岁,男性女性、旅游相关标签;
(3)区域、CPM:合肥市、滁州市区(除凤阳)、淮南、蚌埠,最低投放数量800万曝光
3.本次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内容创意制作,要求如下:
(1)设计要求
投放期间最少提供四次不同版本设计及投放方案
(2)投放的图片或视频:
符合凤阳大明旅游旗下景点调性及优势,突出秋季活动(具体通知),能吸引目标群体关注,具有创意表现力;
(3)图片标题及链接推文:
符合景区整体调性,描述景区的主要元素和凤阳大明旅游品牌调性;吸引目标群体关注,具有互动性、话题性和创意性;
4.根据实际投放完成情况提供投放结果分析报告;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送达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
2.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
3.送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38号国元证券4楼,联系人:陈勇,电话:***
4.所递送文件需自行密封,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投标人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或市场价的,采购小组有权宣布投标无效。
七、验收及付款
所有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验收,验收合格,交货完毕后结算货款,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