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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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9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江州区**河流域(**段)乡村**战略示范带道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州区**河流域(**段)乡村**战略示范带道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期)已由***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江州区**河流域(* |
关键词: | 道路 设计 桥梁 路 |
崇左市江州区黑水河流域(新和段)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带道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江州区黑水河流域(新和段)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带道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期)已由崇左市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崇左市江州区黑水河流域(新和段)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带道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投资〔2019〕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盛达自然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卜花村内黑水河沿岸
建设规模:9.5公里的黑水河环河路、10公里的慢行道、738m漂流段道路以及5座桥梁建设(花山玫瑰园大桥、花山玫瑰园一、二号中桥、那糯中桥和水利渠中桥)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87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229万元;设计费:408万元;勘察费:9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约为280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30 日历天、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2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 10 月至2020年 7 月。
2.2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崇左市江州区黑水河流域(新和段)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带道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期)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2)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防护工程等。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的施工图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
(3)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报建、(报监)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8月28日9时00分至2019年9月28日17时30分(不少于20日),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状态并完成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崇左市江州区招标投标站
监督部门电话:***
招 标 人:广西盛达自然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05号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邮 编:532600 邮 编:532200
联 系 人***
电 话:0771-7961936 电 话:0771-7926999
招标人:广西盛达自然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