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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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音乐学院为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拟采购一批进口音频及音乐制作设备,预算总金额为**.***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个工作日)。 |
武汉音乐学院为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拟采购一批进口音频及音乐制作设备,预算总金额为26.283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3日止(五个工作日)。
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至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武汉音乐学院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 址:***
联系电话***
武汉音乐学院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