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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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龙岩市 |
内 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交通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交[****]***号)文件精神,现将**大道(西溪互通连接线)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国道***线**寒陂下至西溪段)监理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比选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交通投资发展有 |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交通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交[2017]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定大道(西溪互通连接线)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国道357线凤城寒陂下至西溪段)监理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比选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永定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永定大道(西溪互通连接线)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国道357线凤城寒陂下至西溪段)监理工程
3.项目地址:***
4.工程规模及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国道357线西溪路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国道357线寒陂下(终点桩号K1+715),全长1.715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0米/21米,路面宽度22米/15米,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项目预算造价约2500万元,监理费预算造价约48万元(具体以中标价为准)。
二、委托招标事项: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三、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服务酬金标准下浮20%计算,最终以标的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
四、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1. 招标代理中介机构需已入驻龙岩市中介超市,入驻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 9月 2 日9:00前。
2. 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公路工程暂定级及以上招标代理资质等级。
3.中选的代理中介机构须在永定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须在第五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五、报名和比选(公开随机抽取候选中介机构)的方式、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报名方式:比选现场当面提交中介机构公开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提交报名申请资料时间:2019年 9 月 2 日(周 一 ) 上 午9 时00分至 9 时 30 分,逾期提交的中介机构公开比选申请书不予以接收。
3.报名、比选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下坑广电大楼七楼)。
4.联系人***
5.监督部门: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0597-5832068。
六、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比选程序
1.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核验并登记已经提交的代理机构书面比选申请书、代理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未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备注:投标人报名的签到序号将作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代理比选单位选取全过程的固定代号,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
参加比选的代理中介机构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入驻龙岩市中介超市打印页。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后提交,封面注明某某工程招标代理比选申请书,并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2. 报名参加公开选取活动的区外中介机构超过3个以上(含3个)时,由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先从参与投标机构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3家候选单位(本地企业符合资质要求的不参与抽取,直接进入评审环节),加上本地直接入围的企业进入最终资格评审环节;报名参加公开选取活动的区外中介机构少于3个,则连同本地直接入围的企业,全部进入最终资格评审环节。
3.招标人对进入最终资格评审环节的中介机构的比选方案进行响应性及实质性内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现场公布,并由中介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当场签字确认,不签或拒签的视为默认审查结果;同时再次随机抽取相应的递补家数;本地企业不符合要求的不再递补(审查内容为本款第1条要求提供的材料)。经评审合格的中介机构进入最终随机抽取环节。
4.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进入最终选取环节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1家中介机构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比选结果。
5.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并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J-2002-021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签订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6.中选单位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掌握最新的相关规范和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及时供招标人参考决策。
7.中选单位放弃中选,或其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重新发布比选公告、重新组织比选;中标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有权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列入招标人企业黑名单,拒绝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相应服务。
8.工程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永发〔2017〕182号文件中关于“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表”评价内容(见附件)对代理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评价,评价结果报送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备案。代理单位评价综合得分在15分及以下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被停止本年度承担本辖区交通工程项目的中介服务资格。
永定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