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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7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六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7
截止日期:2019.09.03
地 区:六安市
内 容:***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及抢险救灾应急项目 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编 号:****-SJYH-*** 注册号:E****************** ***自然**和规划局土地评估机构库成员单位: ****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公告正文

金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及抢险救灾应急项目

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编 号:2019-SJYH-067

注册号:E341502001000615001

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评估机构库成员单位:

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编  号:2019-SJYH-067     

注册号:E341502001000615001

2、项目名称: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

4、项目单位: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详见项目发包范围

6、项目规模:详见项目发包范围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发包范围

1、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2019】1056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19]84号)文件精神,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需要对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进行评价。

2、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四至范围后,需按照技术要求,开展全面评价,主要评价开发区批准范围、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利用状况、产出和就业等用地绩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等,为开发区优化用地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支撑等。

3、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成果文件的编制(包括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报告编制等所有工作)、送审、负责通过审查、通过省厅组织的成果验收等所有服务内容。

4、标段:1个包

5、图纸:/

三、发包价

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项目

发包价:50万元;(含评价成果文件专家评审费用及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标准60%收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四、项目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人评价成果文件完成送审付至合同价的70%,审查通过且通过省厅组织的成果验收后付清尾款。

五、质量及周期要求

1、质量要求:通过省厅组织的成果验收。

2、周期要求:评价成果于2019年10月31前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于11月10日前将评价成果反馈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进行审查,12月31日前通过省厅组织的成果验收。

六、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固定价总承包,其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参与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

1、参与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参与供应商须是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评估机构库成员单位。

2、2017年1月1日以来,参与供应商具有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或城市低效用地专项规划编制或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八、信息发布,摇号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包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限额以下及应急工程(非必须招标项目)信息(金安区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jyxx/002007/002007001/)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

2、摇号时间:2019年 9月 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分中心(六安市梅山南路移动公司北侧农业科技大厦19楼六安-金安开标厅);联系电话***

3、摇号方式:“双随机”摇号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候选人。

九、现场踏勘及答疑

1、现场踏勘:参与供应商应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项目的一切资料。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和编制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参与供应商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 张成良;联系电话***

2、答疑:参与供应商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发包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5日内。

答疑联系人:吕工(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参与须知

1、参与供应商须在摇号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进入系统内报名,免费下载发包文件等内容。如果不使用CA锁报名,将无法下载相关内容。若是第一成交候选人将无法网上公示,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2、参与供应商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3、参与供应商交易员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一小时,由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现场提供原件备查)、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现场提供原件备查)、⑤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以上5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摇号地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摇号。授权委托人不在摇号现场的,取消其摇号资格。

4、参与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合法参与,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十一、成交须知

附后

十二、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安徽省招标投标“六统一”规定及国家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

2、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发包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区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发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对发包和成交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分中心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月 27 日

 

 

 

 

 

 

金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及抢险救灾应急项目

成交须知

参与供应商在参与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②项目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3相关软硬件的配备: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配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相关软件、硬件设备。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并接受发包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四份。

3、编制要求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2019】1056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相关规范围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放弃成交处理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未能在公示期满3日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则视同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供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无故放弃成交,将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相关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公示无异议、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用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账户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银行网点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皋城路支行

账号:1763301021000025338

并注明“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项目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按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回执单由代理公司负责到公管局业务股进行核实查询(联系人:郑工,电话:***

三、成交公示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限额以下及应急工程(非必须招标项目)信息(金安区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jyxx/002007/002007001/002007001003/)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成交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按照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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