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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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0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莆招-海警【****】***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队**工作站营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支队保障部以武保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支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招标编号: YT莆招-海警【2019】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大队秀屿工作站营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福建支队保障部以武保营【201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福建支队莆田大队,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福建支队莆田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28719元,k=7%,发包价为30570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本工程控制价报告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3.2二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87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③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7日8时00分至2019 年09月02日17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1号楼213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保证保险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09月10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1号楼213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7.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福建支队莆田大队
地址:***
电话:17705955950,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3950701916,传真:***
联系人***
监督机构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福建支队莆田大队采购监督组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