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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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龙源电力**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上南区H*#**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及附件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海上南区H*#**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及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 |
2.1项目概况:射阳海上南区 H2#30 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洋港口至斗龙港口之间的海域,射阳港水域港界西南侧,辐射沙洲最北端,场区中心点离岸约 40km,共安装67套远景能源EN-148/4.5型号风力发电机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采购范围为67套远景能源EN-148/4.5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制作及运输。具体包括不限于:塔筒的制作、防腐、升降机及塔筒内饰件(爬梯、平台、支撑、安全钢索、电器部件、塔筒内部照明系统电缆和符合发包方要求的LED冷光型灯具、紧固件等塔筒内部件)等的生产\采购及安装,及其相关的服务等, 塔筒法兰运输由法兰厂家负责。详见风机设备厂家提供的塔筒制造图纸的制作、装配及防腐技术要求。卖方负责将所有合同标的运至项目现场指定机位点或指定交货点,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塔筒的运输要求:进入风电场之前的道路(含海域)如需要排障、加固以及进入风电场内的路面防滑和车辆拖牵等措施费用由中标单位卖方负责;运输船舶必须为海船(不小于2000吨,具备自抛锚定位能力),证照齐全、船员适任,每船至少能装载1套塔筒及配套电气柜等设备,卖方提供的满足招标要求的运输船不少于5条。卖方务必保证塔筒能够顺利按时交货至业主指定机位,塔筒到场后应保证塔筒内、外整洁,如有污渍、油渍、划痕或刮痕,必须进行清洗和修补,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所有项目的运输塔筒车辆或船舶到场后应有5天(有效工作日)免费压车或压船等待时间,所发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运输码头:投标单位的运输码头必须配备有塔筒等大部件的吊装场地和设备,满足业主方工程建设的供货需求。投标时须提供详细的运输方案及码头的相关信息资料。本项目每台塔架外部电缆进塔筒的1组封堵模块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塔筒爬梯按主机厂家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塔筒内饰件(梯子、平台、支撑、沙筒、安全钢索、电器部件、紧固件、防坠落装置、消防装置等)的要求见风机设备厂家提供的塔筒制造图纸,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予调整。另外,每套塔筒需带不锈钢材质防盗锁,满足海上环境正常使用要求,并加装锁具防雨罩。塔筒内升降电梯由投标人供货。塔筒内照明使用LED灯具,由主机单位供货,中标单位负责安装和调试。每节塔筒之间的连接螺栓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塔筒上段需喷有“国家能源集团”的字样和标识,颜色、字体和大小在合同执行阶段由买方确定。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之间的连接螺栓、塔筒和基础的连接螺栓由风机设备厂家提供,不在本招标合同范围内。。
*交货地点:江苏省射阳县射阳海上风电场指定机位。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月完成所有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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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至今累计1.5MW及以上塔筒供货业绩不少于200套,或通过风机厂商供应商资格审查且具有海上项目塔筒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交货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投标人需明确生产工厂(工厂所在地)。
无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0105813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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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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