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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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人民医院和****第二医院电子发票系统HIS接口软件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单位:****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和***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九寨沟县人民医院和九寨沟县第二医院电子发票系统HIS接口软件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单位:九寨沟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九寨沟县人民医院和九寨沟县第二医院电子发票系统HIS接口软件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32万元
采购拟推荐供应商:成都华西公用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提高医疗收费票据使用便捷度,防范虚假医疗收费票据,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川财综〔2019〕21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19〕21号),要求: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市(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宣传渠道,加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和接受度;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推送、自助打印等服务,方便群众快捷获取。
为积极主动落实(川财综〔2019〕21号)要求,实现医院“提效率”、群众“少排队”的改革目标,决定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由于九寨沟县人民医院和九寨沟县第二医院现有医院HIS系统由成都华西公用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电子发票系统对接工作所需数据交互必须在医院现有HIS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同时还要将改造完成后的系统嵌入到HIS系统中,相关就诊流程需要在原信息系统上进行调整,此项目其他的软件公司均不能满足要求。
综上,因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议对九寨沟县人民医院和九寨沟县第二医院电子发票系统HIS接口软件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推荐单一来源供应商:成都华西公用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各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7日至9月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单位提出意见。
采购单位:九寨沟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