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2019年新增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19年新增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服务
2、项目概况:阜宁县2019年新增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县城城区与国省道所需标志牌等设施设备的制作、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一切衍生服务等。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770.91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施工地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成且安装调试结束供采购人投入使用。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本次采购所有货物的质保期均为十五年,质保期于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2 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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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期限及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售价:2019年8月26日8:30至2019年9月2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采购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审计局大楼(阜宁新区香港路审计局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18日15:00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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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审计局大楼二楼开标厅
。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且中标单位已上报工程审计相关资料并经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最终审定价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至最终审定价的8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至最终审定价的9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按最终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子帐户缴纳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谨慎操作。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2019年新增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服务”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阜宁县2019年新增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编号:FNCG【2019】19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采购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