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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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6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我办现决定对春熙路辖区锦华馆**、**号橱窗有偿使用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标的 春熙路锦华馆**、**号橱窗(共四个,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伍 年期有偿使用权。 二、公开竞价方式 *、春熙路锦华馆**、**号橱窗(共*个)的使用权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进行竞价,不予分拆,保底价为人民 |
关键词: | 路 |
我办现决定对春熙路辖区锦华馆10、12号橱窗有偿使用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标的
春熙路锦华馆10、12号橱窗(共四个,建筑面积共12平方米) 伍 年期有偿使用权。
二、公开竞价方式
1、春熙路锦华馆10、12号橱窗(共4个)的使用权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进行竞价,不予分拆,保底价为人民币 9.6 万元/年;
2、竞价人应以书面竞价书(须装入信封内密封)的形式进行报价,信封的封口处应加盖企业公章(竞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封口处签名按手印),书面竞价书格式见附件1;
3、竞价人所报价格不得低于保底价,价高者得;如最高价的报价人为两名以上(含两名)的,则由相关报价人现场进行二次书面报价,价高者得,以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
1、报名者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竞价;
(2)认可我办拟定的《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房屋有偿使用合同》的全部内容(详见附件2);
(3)若有意参加本次竞价,企业法人请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4)须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
2、报名时间: 2019年 8月 26日— 8月 30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
3、报名地点:春熙路街道办事处7楼步行街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官雨 联系电话***
四、竞买保证金
报名人员须于 2015年 8 月30日 16:30时前向我办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1万(大写:壹万元整)(支票或现金均可,支票需下账,以确认到账为准),未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人员视为放弃参与竞买的权利。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退还。
五、竞得者的确定
我办将于2019年9月2日下午14:00时在春熙路街道办事处7楼会议室现场启封报名者提交的书面竞价书,现场确定竞得人。如无合格竞得人,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六、合同的签订
竞得人应于 2019 年 9月6日16 时前与我办签订附件2所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房屋有偿使用合同》,逾期不签订者,视为放弃已竞得的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没收,由报价金额名列第二的报价人竞得,以此类推。如无合格竞得人,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欢迎有意的企业和人员踊跃报名。
特此公告
附件1:《春熙路锦华馆橱窗有偿使用权竞价书》
附件2:《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房屋有偿使用合同》
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