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08.26招标公告 > 河钢石钢天津港外矿粉到鑫跃公司烧结料场汽车运输招标公告

河钢石钢天津港外矿粉到鑫跃公司烧结料场汽车运输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26 标签: 河北省招标 石家庄市招标 汽车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26
地 区:石家庄
内 容: 招 标 公 示 表 **** 年*月**日 河钢石钢/运营原字***表 编号S******
关键词: 汽车
 
招标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示  表
                                                              2019 年8月26日                                河钢石钢/运营原字601表
编号
S1908007
标的名称
天津港外矿粉到鑫跃公司烧结料场汽车运输
数量
依据实际用量,具体要求见合同主要条款及技术协议
招标(项目)情况介绍
根据烧结工序生产原料需要,将天津港采购的外矿粉运输到鑫跃公司烧结料场。
合同期限:半年标,月定价。
付款方式:挂账后以现汇或承兑方式支付。
技术条款、技术协议
详见合同主要条款及技术协议
合同主要条款
详见合同主要条款及技术协议
中标模式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中标模式为1-2家单位中标。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投标人在确认技术条款、技术协议及合同主要条款无误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未中标则招标活动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投标人放弃投标、哄抬标价、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招标方将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报名条件要求
具有汽车运输相关资质且有散货(如矿石)发运业绩的单位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
传真
报名网址
0311-86913685 聂志国0311-86912211 刘  霞
0311-86912213 冯  磊
0311-86913883
0311-86913685
1、投标人登录河钢集团石钢公司门户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csggs.com/招标信息/招标内容/我要报名。
2、招标公示同时在“招标网”发布,网址http://,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其二级栏目“推荐信息”中的“推荐招标公告”可免费查阅。
监督及投诉
电话:0311-86912037(纪委)0311—86913757(监察部)  电子邮箱***
***
2018年9月2日17:30
                                                                                                                                  河钢集团石钢公司


外矿运输合同主要条款及技术协议
 
招标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丙方进行公路运输业务,达成如下条款作为招投标以及合同签订的主要依据: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运输任务
1.货物名称:
 2.起止地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3.运量: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确定。
二、结算方式
(见专用条款)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通过乙方铁铁智运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向丙方下达运输计划,根据生产需求、物流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2.甲方负责协调装车、卸车工作。
3.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和乙方平台要求的丙方人员及车辆,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更换。
4.货物运输期间,若丙方不能满足甲方运输需求,甲方有权对丙方进行处罚,并对运输数量和期限进行调整、终止丙方运输任务或增加新的承运单位。
5.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车辆遵守进入甲方厂区的安全和交通规则,否则,甲方有权通过乙方对丙方进行处罚,处罚款项从履约保证金及运输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丙方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平台与甲方ERP、物流等相关系统对接,实现运输计划、承运车辆等信息的线上自动传输。
2.乙方负责丙方及其司机、车辆的资质审核,负责丙方保证金的收取和存管。履约保证金现金支付    万元,保证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返还丙方;如因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则乙方按丙方承担损失比例扣除相应保证金。丙方因违反合同规定被扣减保证金的额度达到本合同履约保证金额度的10%后,应在10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和乙方有权加倍考核直至解除合同。
3.乙方保证平台良好技术状况,保证平台能够提供运单管理、在途跟踪、结算管理、在线支付等全流程在线服务,为甲方和丙方提供在线管理工具。
4.乙方对甲方承担第一承运人的责任,对甲方因货物托运与丙方出现的纠纷,有义务协调解决。
5.乙方负责开发相关汽车后市场,为丙方提供加油加气、保险、维修、轮胎、融资租赁等服务。
6.乙方针对GPS/北斗等偏离轨迹现象及时反馈,防止货物丢失、掺假或更换。
五、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承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不存在挂靠其他单位的情形;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合同运输货物所属类别。
2.丙方必须向乙方平台提交其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提供企业基本状况、运营车辆、人员情况等信息及专用于双方通讯的联系方式***
3.丙方必须按照乙方平台的各项要求,配备承运车辆和专业司机,并在乙方平台进行承运车辆信息的注册。车辆和司机的要求如下:
(1)具备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应具备的有效证件。
(2)已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保险。丙方原则上优先通过乙方平台购置相关保险。
(3)丙方司机必须具备驾驶车辆的有效驾驶证照,具备与运输本合同货物相对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同时配备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开机状态,以便甲方、乙方随时了解运输动态。
(4)车辆必须安装北斗/GPS定位系统。(黄骅港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GPS定位监控系统平台及设备)
(5)定期检修车辆,确保车辆处于适运状态。
(6)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满足甲方厂内接卸条件,并符合国家标准。
4.丙方负责组织社会车辆在乙方平台注册,组织车辆完成甲方委托的运输任务,并处理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5.丙方负责在乙方平台完成社会车辆调度操作,并确定支付至个人车主的运费裸价、扣减意见后,由乙方将实际支付运费支付车主。
6.丙方负责协调社会车辆及时将运单信息上传至乙方平台,并且负责运单信息的审核确认。
7.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输计划快速配备运输工具,通过乙方平台安排承运车辆,按时按量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确保货物的安全。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下达的日发运计划或临时增发、停发指令,否则须接受甲方考核,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对丙方采取终止运输任务或终止运输合同等措施。
8.如发货、收货地信息系统与乙方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甲方可通过乙方平台实时获取物流运输相关信息;如系统尚未完全对接,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物流信息预报。
9 .丙方对承运货物应当采取妥善的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进行包装,做好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1)裸露货物进行苫盖,保证运输过程无飘洒、无丢失、无混料。
(2)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必要安全措施。
(3)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车辆在装货地点装车完毕后,在车箱门处必须加铅封,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前丙方应对车辆的铅封进行检查。杜绝在所运输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4)从装运时起、至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卸货时止,丙方应对承运货物的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掺假等情形负责,出现短重或质检异常情况,丙方需进行赔偿,在结算时从保证金或运输费中扣除。
10.在提货、运输及交货过程中,丙方应符合国家有关公路运输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由于车辆自身或苫盖不当等致使货物撒漏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公路等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赔偿或处罚责任。
11.丙方承运车辆到甲方和收货人处进行交提货时,应当遵守甲方及收货人的交通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要求,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对于未蒙盖苫布、撒漏、车容车貌不整的车辆行为、不遵守甲方交通规则超载超限及其他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制度对丙方进行考核。
12.丙方承诺从事本合同的人员与其有劳动关系,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承运义务,丙方所使用员工如发生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乙方无关。
13.由于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的混料、变质、丢失或因未按计划发运、运输组织不利等给甲方造成停料、断料等生产事故的,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甲方最后评估为准,从保证金或运输费中抵扣。丙方若造成严重安全、环保问题,或有掺假换货等危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取消一切承揽甲方业务的资质。运输过程中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14.亏吨约束(见专用条款)
15.丙方违反甲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条款(见专用条款)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持2份,乙方丙方各持1份,河钢集团财务部1份。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以上未尽事宜,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