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26 |
---|---|
截止日期: | 2019.09.16 |
地 区: | 昆明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内容:*.*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号)执行。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关键词: | 租赁 |
1.采购公告内容: | |||
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平安城市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1.3招标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平安城市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项目; 1.3.2项目编号:YNZL2019042; 1.3.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3.4预算金额:4800000.00元(三年)。 1.3.5招标内容: 1、(1)将平安城市一期的45套电警、15套卡口、2套测速前端设备全部更换成全结构化摄像机,所有抓拍行为都转换为前端执行,卡口及测速使用环保系列的产品,减少光污染。(2)将平安城市一期的60路球机全部更换成400万像素以上的结构化网络高清球机。 2、因原有设备产权归原服务单位,如原服务单位中标利旧,且前端的设备柜、杆件需更换的作更换处理,无需更换的作除锈翻新,详细租赁设备清单及利旧清单见后附件。如其他单位中标,原有设备由现中标单位与原服务单位协商(租赁)使用,并作除锈翻新处理。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4、付款方式:经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每年支付租赁费,支付期限3年(36个月) 5、本项目价格构成应包括设备的投入、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人工、保险、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线路、升级、原有设备的延续租赁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备注: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须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3.6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1.3.7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 1.3.8安装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境内原安装位置。 1.3.9服务期限:租用期限三年。 1.3.10采购项目用途:平安城市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项目。 1.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4.1.1投标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 1.4.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电子公章); 1.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 1.4.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加盖电子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禁止填处罚日期,否则截图按无效处理;并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系统截图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 1.4.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其他要求 1.5.1投标人必须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规定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材料。 1.5.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人资格。 1.6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8-26 14:05 至 2019-09-0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9-16 09:3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昆阳大街94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
|||
5.联系方式*** | |||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监管部门: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 电话:***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010-86483801 |